各有关单位: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政府授权的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从业资格进行认定,经考核和技能鉴定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级证书,是国际上通用的从业资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它既是劳动者具有从事相关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也是对劳动者具有和达到某一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标准的凭证。
根据国务院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六号令)以及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相关规定,各保温材料单位的生产、管理和质检岗位人员须参加专门培训、考核,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为协助各地建筑保温材料的市场监管,全面规范建筑保温材料生产质检人员实名持证上岗,保证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监督审查要求,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培训中心联合辽宁省保温材料协会继续开展“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质检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核认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主办单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原国家建材局)培训中心
协办单位:辽宁省保温材料协会
一、培训鉴定对象:
各建筑节能防火保温材料企业生产质检人员;各监督管理、墙改、检测、科研、设计、施工、设备及产品代理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质量、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等。
二、第七期培训鉴定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12月12日~12月15日(12日报到、15日考试)
培训地点:沈阳柳湖宾馆——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0号,省人大斜对过(沈阳北站乘217路至辽宁中医换乘213、245、162、299路至北塔;沈阳站西广场乘299路至北塔)
三、培训鉴定考核内容:
(一)国家最新政策标准宣贯解析:
1、公安部公消[2012]350号《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2、强制性国家标准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3、GB/T 29416-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
4、JGJ 289-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
5、JG/T 314-2012《聚氨酯硬泡复合保温板》;
6、CECS 335:2013《酚醛泡沫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7、JG/T 287-2013《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8、我国对新型保温材料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及产品备案和管理规定等。
(二)保温材料生产检测技术、工程质量及验收:
1、保温材料及系统的性能要求,保温系统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
2、保温材料概述、实验室基础知识、检测计量知识、误差分析及数据处理等;
3、有机保温材料检测技术、材料性能、相关标准及试验方法;
4、无机保温材料检测技术、材料性能、相关标准及试验方法;
5、保温材料防火性能及产品质量各种缺陷产生的原因及排除;
6、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构造与保温工程常见质量缺陷及防治措施;
7、复合保温材料的检测方法及要求;
8、保温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配方等有关内容讲解。
(三)实操部分:分组分项进行实际操作,并现场进行考评;
(四)考前辅导、理论考试、实操考核。
四、授课专家:
1、李运北: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总工、教授级高工;
2、王新民: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建筑节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筑环境与节能研究院副主任、教授级高工;
3、钱选青:北京住总集团技术开发中心总工、顾问、教授级高工;国内最早从事建筑墙体保温技术研究的知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4、李应权: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工;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泡沫混凝土分会秘书长;
5、国家建材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
五、培训鉴定方式和资格证书:
1、报到时发放培训鉴定教材,培训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原国家建材局)培训中心授课专家组教授主讲;采取互动交流、授课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防火保温材料行业生产检验施工过程中的要点、难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系统的解答。
2、培训后经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终身有效无须年检,证书编号在人社部备案并可通过其官网查询(www.zscx.nvq.net.cn)。未通过考核者可下期补考。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建筑防火保温材料行业相关岗位工作的通用性,是建筑防火保温材料建厂资格审查、产品备案、实验室组建、验收、资质认证、工程投标等有力证明。
六、培训鉴定费用及报名须知:
1、收费标准:1900元/中级、2400元/高级、技师级另行通知。培训考证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各单位收到通知请尽快填写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连同学历证明传真或电邮至鉴定培训管理处;申报人员的报考条件(见附件2)通过审核后,方可参加培训考试。
3、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①鉴定申报表原件(要求加盖公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明复印件;④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二张。
4、报名后培训费注入以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建筑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
开 户 行:北京工商行管庄支行
账 号:0200006809014435177
七、培训鉴定管理处
辽宁省保温材料协会
联系人:王 鑫 手 机:13909838432 电话/传真:024-86913858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121巷1号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原国家建材局)培训中心
联系人:金 雨、陈晓璐、魏争光 手 机:13521135864、13718885786
电 话:010-51164089、51164090 传 真:010-65750507、51164089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甲1号 监督服务:010-51164609
第七期全国保温材料节能防火新标准新技术宣贯
发布时间:2020-07-11 08:33:11 来源: 作者: 阅读量: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