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报道称,洪山区新武东二期小区的三栋住宅楼,内外墙频频出现开裂渗水情况,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来源:楚天都市报
该小区住户反映,两年来,三栋楼房的外墙频频出现开裂的情况,下雨时还会渗水,让居民感到提心吊胆。而且墙面上“补丁”也影响美观。
9月4日,记者在新武东二期小区看到,该小区共有三栋楼,每栋楼的外立面都有明显的修补痕迹和色差(如图),部分区域还出现了空鼓。多户房屋的主阳台和窗户周围都涂上了防水用的黑色胶水,两名施工人员正在搭乘吊篮对墙面进行修补。单元楼入口处,有一份物业今年8月26日张贴的通知书,提醒各位业主尽快报修开裂或漏水的问题。
此外,楼栋内也有多处墙壁存在裂纹和修补痕迹。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为还建小区,2016年交房,共有三百多户居民。大概两年前,小区出现了地基下沉的情况,住宅楼的内外墙、小区路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开裂,代建商派人维修了很多次。
现场施工的师傅告诉记者,小区外墙的问题难以彻底解决,补好了也不能管太长时间,可能是下沉造成的。
9月5日,代建商有关人员骆先生告诉记者,可能是附近铁路部门施工导致了房子下沉,带来了一系列问题。这些房子2014年建成,今年已经过了保修期,他们公司已被收购,但仍在负责相关维修事宜。骆先生称,2019年,他们曾请设计院专家到现场查看,专家认为房子沉降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但无法提供检测报告。
小区所属的落雁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将督促代建商和物业做好修复工作。
除此之外,武汉还有不少小区出现同样的问题,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不少业主纷纷贴出自己小区出现过“外墙脱落”问题。
来源:武汉城市留言板
-出现这些问题-
业主该怎么办呢?
业内人士表示,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业主首先应当通过房屋质量检测机构对房屋题进行检测,明确房屋质量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通过拍照或者房屋检测机构现场记录的方式固定房屋受损的证据。
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报告后,留意房屋是否还在保修期内。处在保修期内的,业主可向开发商要求修复并赔偿损失,房屋质量严重影响居住的,业主还可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房屋已过保修期的,业主可以通过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来解决维修问题,但是房屋质量问题经检测机构鉴定后,认定系主体结构不合格的,买房人仍然有权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外墙砖脱落成隐患 -
责任谁来担?
有市民朋友反映房屋外墙瓷砖脱落,对过往行人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
那么,出现这种问题,到底该谁负责维修?如果脱落瓷砖伤了行人,又由谁来负责?
重庆渝万律师事务所祝顺欣律师介绍道,“受伤者、业主、物业等各方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重点在于如何界定责任,建筑物外墙脱落是质量问题还是管理问题。 ”在质保期内属于“质量问题”; 超出质保期,则属于“管理问题”。
一、 在质保期内属于“质量问题”。详细内容业主可以查看自己购房时的质量保障书。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二、超出质保期,属于“管理问题”。属于侵权责任的问题。是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的管理问题,在无法明确界定的情况下,各方只能举证自己没有过错或尽了管理义务。
那么,没有物管的老房子,又该谁来负责呢?
祝顺欣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责任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该法条规定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因此业主既是建筑物的所有人又是建筑物的使用人,如果业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没有物业公司的又无法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全体业主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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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主编 周国强 丨 特邀编审 王福强
运营总监 王静静 丨 责任编辑 贾肖肖
素材来源丨楚天都市报、武汉城市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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