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EPC+O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备案。以新发改字【202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宾满族自治县大伙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苏子河流域配套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改造工程EPC+O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三个污水处理厂的扩能改造,包括设计、施工全过程承包以及六个污水处理厂30年经营权的出售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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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0年10月01日 开工至 2021年07月31日 竣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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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甲级]并且[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需出自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其它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一) 设计单位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并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 (二) 施工单位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其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超过2名。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本项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作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需出自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方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的意愿和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6、联合体各方具有同一专业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对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为:提供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 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并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的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持本企业 CA 锁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和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本人需提供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中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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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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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标时间: 2020年09月18日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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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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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交地址: 新宾满族自治县城建局12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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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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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标说明:现场纸质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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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8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0年08月3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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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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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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