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大行审发【2020】1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洼区支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洼区 。
2.2合同估算价为 186.96 万元。
2.3招标范围: 对商业街、建设街、华鹤巷等25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铺设管网DN1000-DN1500,约22.5公里设计。
2 .4工期要求:2020年8月31日至2022年10月31日,计划工期 791 天。(最终以签订的设计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 无 。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1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整(人民币),须在 2020 年 8 月 18 日15:00前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认后生效。(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报名的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登录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frameAl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文件 。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 8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一楼开标室(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6.2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大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洼区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27-690334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1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 15804274266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电 话:0427-8650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