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2020年西丰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经由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备案。以西发改审[2020]54号、西住建发[2020]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20年西丰县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西丰县生命健康产业园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道路全长340米,车道宽19米,为双向4车道。项目建设内容包括U型槽工程、道路工程、管线工程、泵站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0年12月18日 开工至 2021年09月30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两家,即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 6.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 3、投标人财务状况应良好,不存在资产被冻结或被接管情形。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4、投标人无不良履约记录或因其他原因招致的诉讼,凡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或信用辽宁”网站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5、投标人须具有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通过“信用辽宁网”及相关网站公示)。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 6、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 8、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 9、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含两家,即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各自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须出自牵头人。 10、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11、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30.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4日 09:0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
4.递交地址: 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6.开标说明:按照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逆顺序现场纸质开标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11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29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本次招标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不得与设计负责人相互兼职。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