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盘锦市城市绿道项目(兴隆台区段)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行审发【2020】1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城市绿道项目(兴隆台区段)建设工程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兴隆台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须具备EPC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施工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0年11月26日 开工至 2021年01月25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风景园林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含)以上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园林项目负责人](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为投标代表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 6.其它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须具备EPC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施工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同级及以上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16.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16日 09:0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
4.递交地址: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二楼开标室 |
|||||||||||||||||||||||||||||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6.开标说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09时,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二楼开标室。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10月28日 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03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并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工程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须具备EPC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施工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资格。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