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盘锦市双台子区铁西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备案。以双区行审字【2020】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市双台子区铁西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铁西小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盘锦市双台子区铁西一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工程(包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等)。项目改造主要包括:供暖、供水、供电、燃气、排水、消防、景观绿化、照明、围墙、小区道路、小区智能化(监控及弱电改造)、楼体保温、顶层防水、单元对讲门、单元窗、楼梯间粉刷、楼梯间照明、公安监控、室外消火栓。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4.工期要求:2020年10月21日 开工至 2021年07月18日 竣工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设计·综合类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丙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一级建筑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动力)](含)以上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 4.其它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丙级】并且【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并且【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丙级】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并且【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②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EPC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工程或动力工程)资格。 ④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⑤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信用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二家单位。 ⑦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 投标资格确认及投标保证金 4.1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请于2020年10月8日15时00分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单位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选择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http://202.97.171.175/ ,选择“电子保函”,按操作手册提示,首次使用先注册,然后登录电子保函系统,进行线上投保;投保成功并经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认后生效。(提醒:请务必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进行投保。)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电 话:0427-8650032 |
|||||||||||||||||||||||||||||
四、投标 | |||||||||||||||||||||||||||||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50.0万元 |
|||||||||||||||||||||||||||||
2.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09日 09:00 |
|||||||||||||||||||||||||||||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纸质递交 |
|||||||||||||||||||||||||||||
4.递交地址: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五楼开标室(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 |
|||||||||||||||||||||||||||||
5.开标方式: 现场纸质开标 |
|||||||||||||||||||||||||||||
6.开标说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0月9日9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双台子分中心五楼开标室(盘锦市双台子区创业大厦)。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0年09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22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 |||||||||||||||||||||||||||||
八、招标人信息 | |||||||||||||||||||||||||||||
|
|||||||||||||||||||||||||||||
九、联系方式 | |||||||||||||||||||||||||||||
|